南张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根据《容城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及“三公经费”预算情况说明如下: 一、 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69人,现有在职人员78人,退休人员17人,公务用车编制数2辆,实有业务用车3辆。 二、单位主要职责 (一)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,发布决定和命令。 (二)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,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,发展各项服务事业。 (三)加强水利建设,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,合理利用自然资源,保护、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。 (四)依法管理镇财政,执行本级预算。 (五)管理和发展文化、教育、科学技术、广播、体育、卫生等事业。 (六)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人民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,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,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,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。 (七)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,管理公安、司法行政工作,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调节民事纠纷,维护社会秩序。 (八)推行计划生育,控制人口增长,保护妇女、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。 (九)管理民政行政工作,发展社会福利事业,做好社会保障工作,办理兵役事项。 (十)负责本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。 (十一)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三、 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569.69万元,预算明细如下: (一)人员经费支出364.47万元; 1、工资工资福利支出285.72万元 2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.75万元。 (二)公用经费支出52.3万元; (三)专项公用经费支出152.9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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